樓頂漏水欲用公共維修資金 業主不統一

導讀:
一下雨家里像水簾洞,頂層住戶想動用公共維修資金維修,但低層住戶有些不太愿意。再加上房屋已過了保修期,李先生和同住頂層的幾家住戶,寄希望于動用公共維修資金大修一次。由于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按武漢市相關規定,動用公共維修資金遇到障礙。經查詢發現,李先生所在樓棟有一家住戶,至今未繳納公共維修資金,按照規定,不能啟用公共維修資金。房屋維修金繳存開發商也有份為規范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進一步保障小區業主利益。日前,市國土房產局對外公布開發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交標準。那么樓頂漏水欲用公共維修資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下雨家里像水簾洞,頂層住戶想動用公共維修資金維修,但低層住戶有些不太愿意。再加上房屋已過了保修期,李先生和同住頂層的幾家住戶,寄希望于動用公共維修資金大修一次。由于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按武漢市相關規定,動用公共維修資金遇到障礙。經查詢發現,李先生所在樓棟有一家住戶,至今未繳納公共維修資金,按照規定,不能啟用公共維修資金。房屋維修金繳存開發商也有份為規范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進一步保障小區業主利益。日前,市國土房產局對外公布開發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交標準。關于樓頂漏水欲用公共維修資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下雨家里像水簾洞,頂層住戶想動用公共維修資金維修,但低層住戶有些不太愿意。為統一業主意見,社區居委會花了兩個月時間,一家一家跑,召開三次聽證會,才終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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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住在武昌區積玉橋街新生里社區一棟居民樓頂層的李先生,指著整修一新的房頂告訴記者,為了讓它不再漏水,自己跑了不下4年時間。
自2005年開始,每逢下大雨,李先生家里12處地方漏雨,鍋碗瓢盆全部上陣接雨。因太過嚴重,小修小補不能解決問題。再加上房屋已過了保修期,李先生和同住頂層的幾家住戶,寄希望于動用公共維修資金大修一次。
據社區居委會負責人介紹,像李先生這樣的情況,小區11棟樓都不同程度存在。
由于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按武漢市相關規定,動用公共維修資金遇到障礙。該社區居委會聯合社區物業服務站,在取得市、區房產局理解后,開始牽頭辦理此事。社區書記陳偉鋼說,剛開始摸底,高層住戶都顯得很積極,維修需要事先墊支,住戶主動湊出了一兩萬元,但有部分低層住戶另有想法:維修資金,用一點少一點,維修樓頂應該頂層住戶自己出錢。
為統一意見,居委會召集居民,召開了三次聽證會,多次征求居民意見,一家一家上門,請求理解配合。“樓頂不是一家人的樓頂,是整棟樓的樓頂。”陳偉鋼說,這句話總掛在自己嘴邊,勸不愿出錢的居民。兩個多月下來,陳偉鋼腿快跑斷,終于請絕大部分住戶簽署了同意書。
但中途又橫生枝節。經查詢發現,李先生所在樓棟有一家住戶,至今未繳納公共維修資金,按照規定,不能啟用公共維修資金。在經過該棟其余居民同意分擔該戶的公共維修資金后,申請程序才算完畢,并開始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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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武漢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規定》,住宅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須經該小區業主大會2/3以上業主投票表決同意。單棟(單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須經該棟(單元)住宅全體業主2/3以上業主投票表決同意。
房屋維修金繳存開發商也有份
為規范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進一步保障小區業主利益。日前,市國土房產局對外公布開發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交標準。這一細則的出臺,意味著今年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在交易轉移登記前,開發商必須按住宅類型,向轄區所在房產交易部門繳納一定數額的房屋維修款。
按規定,磚混結構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資金標準為10元/平方米;無電梯框架結構住宅為12元/平方米;14層(含14層)以下有電梯住宅為25元/平方米,有電梯15層(含15層)以上框架結構住宅為30元/平方米。
據武漢市國土房產局介紹,2002年我市曾對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繳存標準做出規定,其中開發商按住宅區總規模建安造價的1.5%(配置有電梯的按2.5%)的比例繳存;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繳存。去年11月1日,市政府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決定調低商品住宅(含經濟適用房)專項維修基金的繳交標準,個人住房專項維修基金按房屋造價的5%繳交,并明確維修基金繳費細則,但始終未明示開發商繳存房屋維修金標準。
記者了解到,目前房地產物業糾紛很大一部分由物業質量引起。有的小區業主入住不久,房屋便出現了房屋墻體裂縫、樓頂漏雨等質量問題屢有發生。盡管一旦出現上述質量隱患,業主可連同業主大會向房產局申請維修資金,但杯水車薪的維修款往往不足以承擔較大施工量的維修項目。
為此,早在今年3月武漢市政府法制辦擬出臺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中就已明文規定,開發商應按照物業總規模建筑安裝造價相關比例繳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違反此規定的房屋建設單位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自逾期之日按日加收滯納部分0.3‰的滯納金。此外,開發商還應當在樓盤物業交付前,按照物業建筑安裝總造價2%的比例,一次性向物業質量保修金監管部門設立的物業質量保修金賬戶,繳納物業質量保修金,作為物業保修期內保修費用的保證。開發商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此費用,將被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