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合同生效的條款合同有效嗎

導讀:
A.通常情形,有效合同在成立同時生效;B.特殊情況下,自生效條件手續履行完畢時合同方能生效。只有成立的合同才會發生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如果合同沒有成立,當然也就談不上合同的效力。合同訂立過程中,因一方當事人的過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訂約失敗,造成他方損失的,過失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因合同關系尚不存在,這種賠償責任只能屬于締約過失責任。那么缺少合同生效的條款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A.通常情形,有效合同在成立同時生效;B.特殊情況下,自生效條件手續履行完畢時合同方能生效。只有成立的合同才會發生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如果合同沒有成立,當然也就談不上合同的效力。合同訂立過程中,因一方當事人的過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訂約失敗,造成他方損失的,過失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因合同關系尚不存在,這種賠償責任只能屬于締約過失責任。關于缺少合同生效的條款合同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合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僅僅合同未生效。
1、判斷合同是否有效的標準:
A.主體適格: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是否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B.合同內容合理合法: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
C.當事人意思不存在瑕疵,即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2、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的標準:合同是否已經符合法定或者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
A.通常情形,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同時生效;
B.特殊情況下,自生效條件手續履行完畢時合同方能生效。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決合同是否存在的問題。合同成立是合同訂立過程的成功結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訂立失敗,不發生具體合同,也就無所謂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等問題。
(2)合同的成立是認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條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會發生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如果合同沒有成立,當然也就談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區分合同責任和締約過失責任的根本標志。合同訂立過程中,因一方當事人的過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訂約失敗,造成他方損失的,過失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因合同關系尚不存在,這種賠償責任只能屬于締約過失責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關系,一方違反合同的,才會發生合同的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