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房產,先驗資格

導讀:
通過“贈與”方式曲線購房的路被堵死了。根據昨日發布的《通知》規定,房產贈與的獲贈人必須具有購房資格。經核對材料,如申請人登記時提供的原件與通過購房家庭資格核驗時留存的復印件相符的,房產部門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同時,目前通過繼承或法院判決等形式獲得房產的行為不受“京十五條”限制。在房地產界,贈與行為同經濟交往密切相關,“贈與等同于買賣”被視作行話,因此,驗證被贈與人的購房資格實際上是對“贈與”行為的一種更明確的界定,即在房產權屬轉移的過程中將“贈與”視作買賣。那么贈與房產,先驗資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過“贈與”方式曲線購房的路被堵死了。根據昨日發布的《通知》規定,房產贈與的獲贈人必須具有購房資格。經核對材料,如申請人登記時提供的原件與通過購房家庭資格核驗時留存的復印件相符的,房產部門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同時,目前通過繼承或法院判決等形式獲得房產的行為不受“京十五條”限制。在房地產界,贈與行為同經濟交往密切相關,“贈與等同于買賣”被視作行話,因此,驗證被贈與人的購房資格實際上是對“贈與”行為的一種更明確的界定,即在房產權屬轉移的過程中將“贈與”視作買賣。關于贈與房產,先驗資格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過“贈與”方式曲線購房的路被堵死了。北京市住建委4月14日發布《關于落實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做好房屋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以贈與方式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的,應先到網簽窗口進行購房家庭(獲贈人)資格核驗,核驗通過后,各房屋登記部門再按本通知規定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限購令頒布之后,筆者在房屋交易市場上走訪時發現,許多被“限購”的購房人想出新招,業主與購房人私下達成協議,業主通過贈與的形式將房產交給購房人,并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這樣一來,購房人可以不受“京十五條”的限制,只要“不差錢”就能購房。
隨后,一些區縣的房產權屬交易部門逐漸對“房產贈與”制定了相應的辦理細則。據了解,海淀、豐臺、昌平、大興等區曾出臺臨時規定,無論受贈方是否符合購房條件都不予以辦理贈與。東城區房地產交易大廳的工作人員曾表示,名下有一套房的外地家庭和名下有兩套房的京籍家庭,如果是以贈與的名義辦理過戶不能操作。對名下無房的外地家庭和名下有一套房的京籍家庭可以辦理贈與過戶,但如果受贈方是外地人,按照新政同樣需要提供在京連續五年以上的納稅或社保證明。通州區則規定,只有直系親屬間才可以辦理贈與,非直系親屬不予以辦理。
根據昨日發布的《通知》規定,房產贈與的獲贈人必須具有購房資格。業內專家表示,資格驗證條款是完善房屋登記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有效避免了一些購房人“曲線購房”所帶來的風險。
據住建委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介紹,與各區縣的房產權屬交易大廳里有對應的網簽窗口。以往,買賣雙方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需先到網簽窗口辦理登記,5個工作日后如接到交易部門的通知,才可辦理過戶。今后,以贈與形式辦理房產過戶的雙方,也需先到網簽窗口辦理登記,交易部門在驗證獲贈人具備購房條件之后,會出示一個相關的許可證明,獲取證明后,贈與雙方才可辦理過戶手續。
《通知》還對2011年2月17日以后申請辦理房產轉移登記手續時需補交的材料作出了相關要求。經核對材料,如申請人登記時提供的原件與通過購房家庭資格核驗時留存的復印件相符的,房產部門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此外,已通過購房家庭資格核驗并網上簽訂購房合同的,各房屋登記部門需收取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不再收存已交納社會保險的紙質證明。據了解,由于社保系統已經聯網,市住建委再次提醒購房人無需攜帶社保紙質證明。
同時,目前通過繼承或法院判決等形式獲得房產的行為不受“京十五條”限制。[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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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產仍不受限
按照市住建委此前下發的執行細則顯示,繼承房產時不受限制,不用通過網簽系統確認過戶資格。為何繼承就不受限,而接受贈與則需要受到資格限制?對此,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關鍵稱,一直以來,法律很難界定“贈與”這種行為,因此,很多人借“贈與”之名行買賣之實是常有的事情。在房地產界,贈與行為同經濟交往密切相關,“贈與等同于買賣”被視作行話,因此,驗證被贈與人的購房資格實際上是對“贈與”行為的一種更明確的界定,即在房產權屬轉移的過程中將“贈與”視作買賣。
關鍵認為,繼承之所以不受限購令限制,一方面是因為繼承行為有《繼承法》這樣的專門法律條款做明確界定,而“贈與”法律關系僅由民事法律來調整。另一方面,繼承是以被繼承人死亡為既定事實,與經濟交往有明顯的距離,不能與買賣行為等同。而類似“假離婚”這樣的與經濟交往有關聯的行為日后或將同樣受到限購令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