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按照該司法解釋的規定,那就是子女結婚后,父母贈予給子女的房產,產權登記若只登記了自己子女一方,則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贈與或繼承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是屬于個人財產而非共同財產。
二、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入;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婚后老人贈予給夫妻一方的房子,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該司法解釋的規定,那就是子女結婚后,父母贈予給子女的房產,產權登記若只登記了自己子女一方,則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老人贈予給子女的房產沒有贈予合同的話,即使過戶給子女一人名下,也應當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這個規定,導致很多人在情感上無法接受,尤其是有些女性朋友。
“我爸媽贈予給我的房子,不是理所當然應當是我個人的財產嗎?如果這套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我處分這套房子,是否還必須要經過夫妻另一方同意才行?”
事實上的確如此,《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有關于處分共有不動產必須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的規定:
《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此可見,如果老人的本意是要將房子贈送給婚后子女單獨所有,必須在贈予的同時寫書面的贈予合同,否則該房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那如果父母在去世前將房產過戶給夫妻一方,沒有寫書面贈予合同,也沒有立下遺囑,如果被贈予的一方在接受贈予后想要將該房產歸為己有,應該怎么辦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有相關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即:夫妻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來約定該房產歸其中一方個人所有。
2、《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3、《民法典》規定: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2)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4、《民法典》規定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5、《民法典》規定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