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優先購買權的法理特征

導讀:
優先購買權的特征主要表現為:它是一種法定的權利,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既然是一種法定的權利,就不需要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加以約定,當事人的約定也不能排除此項權利的存在;它是專屬于承租人的權利,這種優先權不能通過轉讓或者繼承轉移至他人;它是一種附條件的形成權,即以同等條件為前提。那么租賃優先購買權的法理特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優先購買權的特征主要表現為:它是一種法定的權利,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既然是一種法定的權利,就不需要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加以約定,當事人的約定也不能排除此項權利的存在;它是專屬于承租人的權利,這種優先權不能通過轉讓或者繼承轉移至他人;它是一種附條件的形成權,即以同等條件為前提。關于租賃優先購買權的法理特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優先購買權的特征主要表現為:
(1)它是一種法定的權利,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既然是一種法定的權利,就不需要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加以約定,當事人的約定也不能排除此項權利的存在;
(2)它是專屬于承租人的權利,這種優先權不能通過轉讓或者繼承轉移至他人;
(3)它是一種附條件的形成權,即以同等條件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