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除合同能主張返還訂金嗎

導讀: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定金,只有在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范等情況下,才能退還。定金是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合同擔保。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那么不解除合同能主張返還訂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定金,只有在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范等情況下,才能退還。定金是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合同擔保。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關于不解除合同能主張返還訂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2、訂金沒有擔保性質,不具備法律效應;定金有擔保性質,具備法律效應。
訂金的效力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可以如數退還;定金的效力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認可,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具有法律效應,一般情況下無法退還。
3、訂金,可通過雙方協調歸還。定金,只有在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范等情況下,才能退還。
4、訂金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如果出現違約情形,并不會發生直接被沒收或需要雙倍返還的法律后果。定金是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合同擔保。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
如無特別約定,一般的書面合同自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時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生效。合同沒生效那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但是很可能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合同成立的效力與合同生效的效力不同,合同成立以后,當事人不得對自己的要約與承諾任意撤回,而合同生效以后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否則,都應承擔違約責任。
實際上可以看到,一般情況下合同當中都不會特意對合同生效的時間進行約定,一般當即簽訂合同的同時合同就生效了,如果因為合同生效之前進行取消的行為無法讓對方接受那么可以咨詢律師幫忙進行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