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書面協議,合伙關系是否成立

導讀:
看得出蔡某是想獨占此地,可他們之間又沒有書面協議。吳榮與蔡某合伙包了這個維修站,他們之間雖然沒訂書面合伙協議,但仍然可以是合伙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條指出:"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伙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報登記,但具備合伙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合伙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伙關系。當合伙關系終止時,對合伙財產的處理根據法律規定,有書面協議的,按書面協議處理,沒有書面協議,又協商不成,同時合伙人出資數額不等的,可以按出資額多的合伙人意見處理。那么沒有書面協議,合伙關系是否成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看得出蔡某是想獨占此地,可他們之間又沒有書面協議。吳榮與蔡某合伙包了這個維修站,他們之間雖然沒訂書面合伙協議,但仍然可以是合伙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條指出:"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伙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報登記,但具備合伙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合伙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伙關系。當合伙關系終止時,對合伙財產的處理根據法律規定,有書面協議的,按書面協議處理,沒有書面協議,又協商不成,同時合伙人出資數額不等的,可以按出資額多的合伙人意見處理。關于沒有書面協議,合伙關系是否成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年以前吳某與蔡某合伙承包了一個汽車維修站。雙方協商吳某出工具和配件,找車源,蔡某出承租費。當時吳某就提出二人之間是否訂個協議,可蔡某一直拖延。前不久,蔡某突然提出承租這個維修站是他一人出的錢,承包合同上也只有蔡某的簽名。蔡某讓吳收拾自己的東西走人。看得出蔡某是想獨占此地,可他們之間又沒有書面協議。
這種關系受法律保護嗎? 吳榮與蔡某合伙包了這個維修站,他們之間雖然沒訂書面合伙協議,但仍然可以是合伙關系。所謂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條指出:"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伙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報登記,但具備合伙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合伙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伙關系。"
《民法通則》第三十二條規定:"合伙人投入的財產,由合伙人統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人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因此吳某只要找到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他們當初有口頭協議,蔡某就不能將他趕走。蔡某若提出退伙、則要賠償吳的損失。
有關法規又規定:合伙人退伙,因其退伙為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考慮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等情況,確定其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合伙人任何一方提出退伙,所分割的合伙財產,都應當包括合伙時投入的財產和合伙期間積累的財產,以及合伙期間的債權和債務。入伙時的原物在退伙時原則上應予退還。一次清退有困難的,可以分批清退。退還原物確實有困難的,可以折價處理。 當合伙關系終止時,對合伙財產的處理根據法律規定,有書面協議的,按書面協議處理,沒有書面協議,又協商不成,同時合伙人出資數額不等的,可以按出資額多的合伙人意見處理。但同時也要保護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