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后的法律效力

導讀:
合同的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fā)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xù)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仍然有效。合同的變更以原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變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關系之外。原合同關系有對價關系的仍保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原合同債權所有的利益與瑕疵仍繼續(xù)存在,只是在增加債務人負擔的情況下,非經保證人或物上擔保人同意,保證不生效力,物的擔保不及于擴張的債權價值額。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在合同變更以前,由于一方的過錯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對此另有約定,在合同變更以后,受損失的一方仍然有權請求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那么合同變更后的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fā)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xù)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仍然有效。合同的變更以原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變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關系之外。原合同關系有對價關系的仍保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原合同債權所有的利益與瑕疵仍繼續(xù)存在,只是在增加債務人負擔的情況下,非經保證人或物上擔保人同意,保證不生效力,物的擔保不及于擴張的債權價值額。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在合同變更以前,由于一方的過錯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對此另有約定,在合同變更以后,受損失的一方仍然有權請求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關于合同變更后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fā)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xù)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仍然有效。
合同的變更以原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變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關系之外。原合同關系有對價關系的仍保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原合同債權所有的利益與瑕疵仍繼續(xù)存在,只是在增加債務人負擔的情況下,非經保證人或物上擔保人同意,保證不生效力,物的擔保不及于擴張的債權價值額。
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民法通則》第115條規(guī)定:“合同變更或者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損害賠償?shù)臋嗬!痹诤贤兏郧埃捎谝环降倪^錯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對此另有約定,在合同變更以后,受損失的一方仍然有權請求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