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屬勞動合同糾紛

導讀:
為了便于員工理解、掌握勞動法規定,以及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準確掌握司法尺度,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解釋(二)》,該司法解釋共18條。《解釋二》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1年4月16日頒布了《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就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管轄、訴訟主體、舉證責任、合同解除、判案依據、仲裁裁決的審查執行等一些亟需明確的問題,作出了相應的解釋。人事檔案糾紛法院應受理法規: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那么哪些情形不屬勞動合同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了便于員工理解、掌握勞動法規定,以及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準確掌握司法尺度,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解釋(二)》,該司法解釋共18條。《解釋二》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1年4月16日頒布了《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就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管轄、訴訟主體、舉證責任、合同解除、判案依據、仲裁裁決的審查執行等一些亟需明確的問題,作出了相應的解釋。人事檔案糾紛法院應受理法規: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關于哪些情形不屬勞動合同糾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了便于員工理解、掌握勞動法規定,以及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準確掌握司法尺度,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解釋(二)》,該司法解釋共18條。《解釋二》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1年4月16日頒布了《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就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管轄、訴訟主體、舉證責任、合同解除、判案依據、仲裁裁決的審查執行等一些亟需明確的問題,作出了相應的解釋。 從2003年底起,最高院開始起草《解釋二》,在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之后,制定完成并出臺《解釋二》。
人事檔案糾紛法院應受理
法規: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解讀:過去人事檔案糾紛類的案子,法院處于不受理的狀態,現在有法可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