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 現在剛好入職30天,今天上午微信聯系老板同意給我我簽勞動合同,下午的時候又說不是負責這塊的那么現在這個微信的口頭答應簽訂勞動法合同的承諾成效嗎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合同到期不續簽口頭通知是否有賠償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并有誠信原則作為基礎,而在合同到期后,雙方是否需要進行口頭通知,以及是否需要賠償對方的問題也是廣受關注的話題,但是,當一方希望終止合同并不再續簽時,是否需要給對方口頭通知并賠償相關費用呢,例如,可以約定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繼續合作,并明確口頭通知是否有效,同時,合同中可以明確規定若一方未提前口頭通知對方終止合同的情況下,所需賠償的具體金額和方式,也就是說,根據合同的具體條款,如果一方在合同到期前未提前通知對方終止合同的情況下,對方因此遭受了經濟上的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通過立遺囑的形式確定其個人財產在其死亡后的繼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那么口頭遺囑怎樣才能生效,口頭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法律規定口頭遺囑能生效的條件為:遺囑人主體適格。即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不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訂立”;若“危急情況解除”而立遺囑人沒有死亡的,口頭遺囑即失效;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方為有效。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1、網絡朋友欠錢不還可以向對方發出催告、協商都不還的可以準備好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微信借錢不還該怎么辦微信借錢不還,如果債權到期,出借人可找貸款人進行催告,若對方仍拒絕還錢,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起訴流程主要包含是:貸款人準備訴訟材料,起訴時,可以提前寫好起訴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涉及貸款的相關書面及其他證據,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訴訟,等待人民法院安排開庭審理并進行判決,1、如果在微信或支付寶的聊天記錄中,不僅包含了微信或支付寶轉賬記錄,還包含出、借款雙方明確清晰的聊天記錄,能夠從聊天記錄中明確雙借貸關系的存在,則微信或支付寶轉賬記錄是可以讓債務人還款的強有力的證據。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張三認為雙方只是達成了口頭協議,并未簽訂書面合同,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律師分析:在本案例中,雙方確實達成了口頭協議,但該協議并未轉化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因此,口頭協議本身并不具備法律效力,只有將其轉化為書面形式或其他有形形式,才能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然而,由于缺乏書面證據來證明雙方確實達成了口頭協議,因此很難確定該協議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王五認為雙方已經達成了口頭協議,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而李四則認為雙方已經達成了實質性的合同關系,應當按照口頭協議的約定進行責任承擔。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口頭合同糾紛管轄權如何確定確定口頭合同糾紛的管轄權通常依賴于以下幾個因素:1. 合同條款:如果當事人在口頭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管轄法院或仲裁機構,那么這個約定通常會起到決定性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國際私法和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成為解決爭議的重要途徑,合同當事人應當依法選擇合適的管轄機構,并遵守國際法律的相關規定,3. 常住地: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管轄法院,并且糾紛涉及到當事人的常住地,法院可能會根據當事人的常住地來確定管轄權。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總之,如果您懷疑丈夫出軌,可以通過查詢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等方式尋找證據,如果您決定查詢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建議您在查詢前咨詢律師,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注意事項,以避免侵犯他人隱私權或其他法律風險,在現代社會中,丈夫出軌已經不再是新鮮事,如何查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成為了許多女性關注的問題,首先,如果您懷疑丈夫出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轉賬記錄:1. 查詢銀行卡交易記錄:可以持身份證和銀行卡到銀行柜臺查詢丈夫的銀行卡交易記錄,或者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方式查詢。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朋友欠我錢不還怎么起訴沒有欠條1、二是協商不成,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向銀行調取匯款憑證,要求對方還款,沒有借條,可以收集好以下證據:(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收集好向債務人轉款的銀行憑證、微信支付憑證、借款時的錄音錄像等證據,寫好起訴狀,向債務人所在地或者簽訂欠條的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3、欠條或借條只是作為證據存在,并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沒有欠條并不影響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借錢給別人沒有借條怎么辦1、如果把錢借給別人沒有借條,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式:口頭證據:如果有其他人作證,證明錢是借給了對方,可以作為口頭證據,2、法律分析:借錢沒有借條可以提供其他借過錢的證據。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審查合同內容:在簽訂合同前,當事人應當認真審查合同內容,包括工程、項目或勞務等的描述、質量標準、價款及支付方式、工期、違約責任等事項,確保合同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雙方約定,在簽訂書面合同時,雙方應當明確約定工程、項目或勞務等的具體內容、質量標準、價款及支付方式、工期、違約責任等事項,在采用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時,當事人應當謹慎處理證據材料的保存和留存工作,確保在發生爭議時有足夠的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3、其他形式除了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外,承包合同的訂立還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如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電子方式以及意向書、備忘錄等書面文件形式。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口頭承諾與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規規定需采用書面形式的除外,當口頭承諾與合同不一致時,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認他的承諾,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也難以支持,口頭承諾與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規規定需采用書面形式的除外,當口頭承諾與合同不一致時,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認他的承諾,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也難以支持,2、口頭承諾與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規規定需采用書面形式的除外,當口頭承諾與合同不一致時,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認他的承諾,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也難以支持。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朋友之間的借款糾紛很常見,雙方因為關系良好,受到感情約束,在借貸合意的表達方面,有時候表達的比較模糊,基于信任以及法律意識的淡薄,有些時候關于利息的約定就為口頭約定,并未書寫在紙面上。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若是沒有遺囑的,則應當由父親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父親的遺產,1、父親可以在遺囑中將房產分配給其中一個子女,但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如果該房產是父母結婚前購買,那么它被視為父親的婚前財產,除非父親在遺囑中確定后媽繼承自己的全部遺產,爸爸和繼母買的房子,爸爸口頭答應將房子給我,繼母有反對權嗎1、所以總的來說,你在你父母去世時對該房屋享有各一半的繼承權,但在去世之前,房屋該怎么處置屬于你父母自己的自由,不存在法律上干涉的問題,就算你繼母說通你爸把房屋落到她親戚的名下,你也沒有權利主張要回。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3、口頭遺囑在緊急情況下有效,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一般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屬于法定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是不能作為見證人的,口頭遺囑怎樣才能生效1、口頭遺囑的生效要件為,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一般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屬于法定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是不能作為見證人的,法律主觀:口頭遺囑的效力的認定方式是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才算有效,訂立口頭遺囑是在危急情況下,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用微信消息立遺囑有效嗎根據繼承法規定,訂立有效的遺囑不僅要具備法定的實質要件,如必須有遺囑能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自由、真實意愿的表達等,還要求遺囑必須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因此以電子郵件形式所立的遺囑不符合法定形式是無效的。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那么用微信消息立遺囑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本案中,張先生提供了微信轉賬記錄作為證據,證明自己已經支付了 5 萬元的定金,因此,在使用微信轉賬時,被轉賬方應當注意保存和備份轉賬記錄,并盡可能提供其他證據,以增強證據的證明力,因此,在法律上,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在取證和保全微信轉賬記錄時,應當保證證據的合法性和關聯性,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微信轉賬記錄作為證據,其證明力的大小取決于具體情況,通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微信轉賬記錄雖然可以作為起訴證據,但是其證明力的大小取決于具體情況。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運輸費,中間人有連帶支付責任嗎?邢先生對如何要回運輸費心急如焚,窮盡了自己所有的辦法依然沒有要回運輸費!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他的難題才得到了解決!天用專案組通過案件詳細分析,認為訴訟、申請財產保全是解決邢先生要賬難題的最佳解決方案,于是整理證據資料啟動立案工作。 面對庭審中王某與宋某的各種狡辯,天用律師拿出微信記錄、資金轉賬記錄、錄音等全面的證據,得到了法院的認可,法院判決王某全額支付邢先生的運費,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天用案例】以戀愛的名義借錢千萬注意!別被騙財又騙色!有人說“你的寬容就是對方放縱的理由”,上次的借款還沒有還一分錢,隨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錢理由向小麗撲面而來,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多筆記錄,合計有20多萬元。為了所謂的“面子”,小麗內心也很掙扎,但還是不得不借給小李錢,但每每提及還錢的時間,小李都是一堆借口,“過幾天就還給你、生意賺錢了肯定還你、等我出差回來就還錢......” 這些搪塞的理由小麗都聽了無數遍,碰到小李這種近似耍無賴的行為,她雖然氣急敗壞,但也是無計可施。頻繁的爭吵和小李的言而無信,讓小麗失望透頂,兩人的感情也逐漸走向分手的邊緣。 有一天下班后,小麗給小李發微信,忽然發現信息發不過去,顯示自己已不是對方好友!小麗心里咯噔一下,她頓時感覺不妙,趕緊撥打了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的聲音。 這時,小麗頓時原地慌亂,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要陪伴自己一輩子的人,居然借完錢就“失蹤了”!自己難道真的是被騙了嗎?她感到沮喪和絕望,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訴說,只有獨自默默忍受。 電話打了半個月,仍然是無法接通。小麗感到非常無助,內心痛苦至極,一方面覺得自己感情受騙,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難道這借出去的20萬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對方要回錢呢?在痛苦的掙扎中,小麗沒有放棄,她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隨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幫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專案組核實事實、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并立即開展行動。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貸糾紛,雖然對方給打了欠條,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師以聯系到對方父親作為突破口,僅用3個月,成功和解、案結事了,幫助當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當事人對天用律所專業實力和高效辦案非常認可,贈送了錦旗表達感謝!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