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做電商讓我過去跟著他干微信上說過工資6000+包住不包吃到了之后并沒有簽署勞務合同他的電商屬于個體經期間沒有給我發(fā)過工資口頭說年底電商分紅我信以為真了工作倆個月左右他讓我問家里要錢并且自己注冊一個店鋪也進行產品銷售我問家里要了共計要了五萬塊注冊店鋪購買產品花了一萬左右他向我借取共計三萬五千元說手頭錢暫時不夠用等結款了就換給我沒有字據(jù)證明也沒有微信消息只有給他轉賬記錄后來借用我京東白條額度購買了八千多元的商品也說了晚會轉給我我工作時間從2024年3月21日到9月29日后來感覺他的店鋪并不是很經期問他要錢他說沒有辦法什么的八月初他告訴我說我暫時在這邊繼續(xù)經營店鋪他自己偷渡到緬甸詐騙去了我一直到9月29日店鋪無法經營了就離開了義務期間表明每個月會償還我部分多次詢問就我給我了7100元往后就說沒有辦法怎么的說自己也吃不起飯了我又想過去舉報他但是怕他會報復我得家人也怕他不還我錢了畢竟沒有簽署過合同也沒有紙質承諾共計還我了15000元期間的工資也并無支付如果我舉報他偷渡出境詐騙我的錢財還能要回來嗎



于海明
擅長領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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