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須經哪些步驟

導讀:
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證復印件、經營地等;如果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地址、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受理或不予受理仲裁委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那么申請勞動仲裁須經哪些步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證復印件、經營地等;如果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地址、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受理或不予受理仲裁委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關于申請勞動仲裁須經哪些步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應當親自或者書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書面申請,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填寫后遞交給仲裁工作人員,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二?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用藍黑或者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均須本人簽名并落有申請日期。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及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A4型紙?,有委托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并提交復印件A4型紙?以及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A4型紙?。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證復印件、經營地等;如果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地址、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5、送達地址確認書。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等內容。
?三?受理或不予受理
仲裁委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決定受理的案件,申請人應當及時到仲裁委辦理有關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相關法規: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的勞動爭議案件:
(一)位于本市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石景山、豐臺區的中央和市屬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辦事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3、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系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4、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