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協議條款與約定管轄條款

導讀:
仲裁條款 當事人協商決定:出現了合同爭議后,將合同爭議交由某一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雙方當事人這樣的合同約定就是仲裁條款。仲裁條款的約定目的在于,合同如發生爭議,將合同爭議交由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來裁決,排除了人民法院對該案件的管轄權。法律對仲裁條款的約定是非常嚴格的,實務中約定無效的情況非常常見。仲裁協議,核心的是要選定,特定的欲進行仲裁的仲裁機構。規范的仲裁協議條款例示如下: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那么仲裁協議條款與約定管轄條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仲裁條款 當事人協商決定:出現了合同爭議后,將合同爭議交由某一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雙方當事人這樣的合同約定就是仲裁條款。仲裁條款的約定目的在于,合同如發生爭議,將合同爭議交由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來裁決,排除了人民法院對該案件的管轄權。法律對仲裁條款的約定是非常嚴格的,實務中約定無效的情況非常常見。仲裁協議,核心的是要選定,特定的欲進行仲裁的仲裁機構。規范的仲裁協議條款例示如下: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關于仲裁協議條款與約定管轄條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仲裁條款
當事人協商決定:出現了合同爭議后,將合同爭議交由某一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雙方當事人這樣的合同約定就是仲裁條款。仲裁條款的約定目的在于,合同如發生爭議,將合同爭議交由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來裁決,排除了人民法院對該案件的管轄權。
實務中約定仲裁條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終局,周期較短,或是對司法裁判沒有信心而特別約定進行仲裁。仲裁的費用,并不低,在我國現在的情況下,也不見得效率高。
法律對仲裁條款的約定是非常嚴格的,實務中約定無效的情況非常常見。常有約定“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這顯然是無效的。仲裁協議,核心的是要選定,特定的欲進行仲裁的仲裁機構。
規范的仲裁協議條款例示如下: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提請 (必須明確、具體的注明哪一個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約定管轄條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爭議管轄的法院,但是約定是有范圍要求的,只能在以下幾個法院進行選擇: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
例示如下:
“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