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程序的中止?仲裁時限的計算

導讀:
仲裁時限的計算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過程中,如遇有某些妨礙仲裁辦案進行的客觀情況,致使勞動爭議無法繼續審理的,經勞動仲裁委員會審查同意,可以中止仲裁程序。中止仲裁程序的原因消除后,恢復仲裁審理程序。中止仲裁程序后,仲裁審理時限中止,也就是暫時停止仲裁審理的時間不計入仲裁辦案時限內。仲裁時限從恢復仲裁之日起繼續計算。那么什么是仲裁程序的中止?仲裁時限的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仲裁時限的計算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過程中,如遇有某些妨礙仲裁辦案進行的客觀情況,致使勞動爭議無法繼續審理的,經勞動仲裁委員會審查同意,可以中止仲裁程序。中止仲裁程序的原因消除后,恢復仲裁審理程序。中止仲裁程序后,仲裁審理時限中止,也就是暫時停止仲裁審理的時間不計入仲裁辦案時限內。仲裁時限從恢復仲裁之日起繼續計算。關于什么是仲裁程序的中止?仲裁時限的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仲裁程序的中止?仲裁時限的計算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過程中,如遇有某些妨礙仲裁辦案進行的客觀情況,致使勞動爭議無法繼續審理的,經勞動仲裁委員會審查同意,可以中止仲裁程序。關于中止仲裁程序的具體條件,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中有關訴訟中止的規定辦理,如職工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仲裁的;職工喪失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仲裁的;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結案的等,均可中止審理。另外,對于向上級單位請示等待答復、工傷鑒定、仲裁委員會之間委托調查、當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參加仲裁活動等情形,使得該勞動爭議無法繼續審理時,也可中止仲裁程序。中止仲裁程序的原因消除后,恢復仲裁審理程序。
中止仲裁程序后,仲裁審理時限中止,也就是暫時停止仲裁審理的時間不計入仲裁辦案時限內。仲裁時限從恢復仲裁之日起繼續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