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變賣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導讀:
婚前財產變賣后算不算夫妻共有財產要視情況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那么婚前財產變賣后屬于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變賣后算不算夫妻共有財產要視情況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關于婚前財產變賣后屬于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變賣后算不算夫妻共有財產要視情況而定。
1、婚前房產結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額出資,并且登記在一方名下,那么該房產屬于登記者所有。婚后賣掉房產,也是屬于登記者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兩人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4、婚前財產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或者房產所有者婚前財產還貸的,離婚時該房屋賣掉后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