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間男方制造債務誰承擔

導讀:
對于夫妻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不能一概而論的認為是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并未拿來養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那么此時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最后,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或雖同意離婚,但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只能到法院訴訟離婚。”兩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據“原告就被告”的管轄原則,只能向對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那么分居期間男方制造債務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夫妻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不能一概而論的認為是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并未拿來養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那么此時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最后,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或雖同意離婚,但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只能到法院訴訟離婚。”兩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據“原告就被告”的管轄原則,只能向對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關于分居期間男方制造債務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夫妻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不能一概而論的認為是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首先要看負債的緣由是什么。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并未拿來養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那么此時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
有些夫妻常常認為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定。首先,分居兩年并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
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其次,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準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法院必須根據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最后,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法律沒有規定分居可以自動離婚,離婚必須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或雖同意離婚,但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只能到法院訴訟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兩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據“原告就被告”的管轄原則,只能向對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