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間債務應該由誰承擔

導讀:
分居期間債務應該由誰承擔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視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間為了生活或為盡法定的贍養或為治療疾病等而負的債務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分居期間債務應該由誰承擔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視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間為了生活或為盡法定的贍養或為治療疾病等而負的債務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并未拿來養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那么其經營與生產系個人行為于其家庭生活無關為此而所負的債務也屬于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并未拿來養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那么其經營與生產系個人行為于其家庭生活無關為此而所負的債務也屬于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2常見種類(1)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2)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3)因為由法定義務的人支付的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4)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5)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6)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1認定標準是否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分居期間債務應該由誰承擔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視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間為了生活或為盡法定的贍養或為治療疾病等而負的債務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并未拿來養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那么其經營與生產系個人行為于其家庭生活無關為此而所負的債務也屬于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離婚時另一方沒有代為清償的責任。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1認定標準是否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關于分居期間債務應該由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居期間債務應該由誰承擔
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視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間為了生活或為盡法定的贍養或為治療疾病等而負的債務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為了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而其生產經營的收入并未拿來養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開支的那么其經營與生產系個人行為于其家庭生活無關為此而所負的債務也屬于個人債務應由其個人清償。離婚時另一方沒有代為清償的責任。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1認定標準
(1)是否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2)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常見種類
(1)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2)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3)因為由法定義務的人支付的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4)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6)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