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贈與房產離婚要退還嗎

導讀:
而贈與行為是否有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也就是說只要是一方愿意給,一方愿意要,則贈與合同生效。那么一方在婚前將房產贈與對方,那么房產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無法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那么婚前贈與房產離婚要退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贈與行為是否有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也就是說只要是一方愿意給,一方愿意要,則贈與合同生效。那么一方在婚前將房產贈與對方,那么房產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無法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關于婚前贈與房產離婚要退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后對于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婚姻關系結束后,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婚前贈與只要滿足贈與的條件,應歸屬于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無權進行分割。而贈與行為是否有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也就是說只要是一方愿意給,一方愿意要,則贈與合同生效。那么一方在婚前將房產贈與對方,那么房產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無法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1、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5、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先于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