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管網是否是動產

導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并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并不是不動產。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2、在法律上區分動產與不動產的定義在于:得失變更上,動產是交付主義,不動產需登記。那么供熱管網是否是動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并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并不是不動產。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2、在法律上區分動產與不動產的定義在于:得失變更上,動產是交付主義,不動產需登記。關于供熱管網是否是動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的規定: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因此,整修的電線如屬于建筑物或構筑物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應按照修繕服務繳納增值稅;如不屬于建筑物或構筑物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應按照修理修配勞務繳納增值稅。
1、經濟學上的動產與不動產定義和區別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一般指金錢、器物等。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如移動即會損害其經濟效用和經濟價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橋梁、樹木等。與動產相對。其中,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并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電腦、電視、書桌這樣子的東西平時是不動的,但這并不是不動產。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移動并且不會因移動而造成價值上的貶損。這些東西在現實中不移動,是因為你不想移動,而不是不能移動。所以,你的電腦電視書桌等都是動產。動產和不動產有時是可以互變的。例如,果園中果樹上的果實,掛在果樹上時是不動產,但是如果采摘了下來,那就變成了動產。鋼材水泥等是動產,但是用其做成了房屋,就變成了不動產。
2、在法律上區分動產與不動產的定義在于:
得失變更上,動產是交付主義,不動產需登記。訴訟管轄及涉外法律適用上,動產是屬人主義,不動產是屬物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