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知識

導讀:
如何向民間借貸糾紛中的擔保人主張權利案例陳述:2006年1月15日,甲因經營需要從乙處借款人民幣100000元,約定在同年6月15日前歸還,丙以“擔保人”身份在甲出具乙的借條上簽字。只起訴甲而放棄丙,則有背設立擔保的初衷,直接損害債權人利益。在具體個案中,債權人應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及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實際履行能力來決定如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那么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知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向民間借貸糾紛中的擔保人主張權利案例陳述:2006年1月15日,甲因經營需要從乙處借款人民幣100000元,約定在同年6月15日前歸還,丙以“擔保人”身份在甲出具乙的借條上簽字。只起訴甲而放棄丙,則有背設立擔保的初衷,直接損害債權人利益。在具體個案中,債權人應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及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實際履行能力來決定如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關于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知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向民間借貸糾紛中的擔保人主張權利
案例陳述:
2006年1月15日,甲因經營需要從乙處借款人民幣100000元,約定在同年6月15日前歸還,丙以“擔保人”身份在甲出具乙的借條上簽字。2006年6月8日,甲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羈押。還款期限屆滿后,乙向甲的家人和丙催討借款,但未果。無奈之下,乙準備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但不知如何辦為妥?
律師分析: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主張權利。
本案中,乙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要求甲承擔還款義務、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也可以僅要求甲或丙個人承擔還款義務。若一并起訴甲和丙,因甲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會因刑事案件偵查需要而中止民事案件的審理。若丙具有還款能力,只起訴丙個人,直接要求丙承擔還款義務可以加快實現債權的進度。只起訴甲而放棄丙,則有背設立擔保的初衷,直接損害債權人利益。在具體個案中,債權人應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及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實際履行能力來決定如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另,若要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則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擔保期限內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