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期間如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

導讀:
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都有一個保證期間問題,權利人應當在保證期間之內向擔保人主張擔保責任,超過期間,擔保人就可能不再承擔擔保責任,那么保證期間如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債權人是否在保證期間內依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直接決定著債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對雙方當事人存在重大影響。那么保證期間如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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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都有一個保證期間問題,權利人應當在保證期間之內向擔保人主張擔保責任,超過期間,擔保人就可能不再承擔擔保責任,那么保證期間如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一、保證期間內擔保人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并承諾履行原保證義務視為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過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保證期間內擔保人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并承諾履行原保證義務能否視為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過債權及認定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如何起算等問題請示的答復》(2003年9月8日[2003]民二他字第25號)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云高法報[2003]5號《關于在保證期間內,擔保人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并承諾履行原保證義務,能否視為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過債權,從而認定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從簽字時起算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應包括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擔保人主動催收或提示債權,以及擔保人在保證期間內向債權人作出承擔保證責任的承諾兩種情形。請示所涉案件的擔保人個舊市配件公司于保證期間內,在所擔保的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并承諾繼續履行原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即屬《擔保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規定精神。依照本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自擔保人個舊市配件公司承諾之日起,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故同意你院第一種意見。
二、債權人直接通過公告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時不能產生主張權利的法律效果。
裁判要旨:債權人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的意思表示,原則上必須由擔保人實際受領或能夠實際受領方能發生法律效力,只有在因擔保人下落不明的原因導致無法受領的情況下,才能以公告送達這一擬制受領的方式主張權利。擔保人在其并未處于下落不明狀態的情況下,債權人所發公告不具有法律效力,擔保人就其不應承擔保證責任的理由成立。
三、保證期間內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方式應參照訴訟時效的規定。
裁判要旨:本案再審判決明確了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方式。我國法律僅規定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得向擔保人主張權利,但具體應以何種方式主張權利,法律未有明確規定。債權人是否在保證期間內依法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直接決定著債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對雙方當事人存在重大影響。本案再審判決闡明,在連帶責任保證中,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方式,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凡是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以提起訴訟、申請仲裁,以及采用直接、委托或公告送達清收通知書等方式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或者擔保人自行認諾愿意承擔保證責任的,都可以產生解除保證期間、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的法律效果。
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以公告方式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應符合三個前提條件:
1、擔保人下落不明;
2、公告的內容需有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
3、公告的媒體應當是國家級或者擔保人住所地省級有影響的媒體。債權人不符合上述條件采取公告方式主張權利的,不產生主張權利的法律效果。
四、債權人放棄對部分擔保人主張權利,其他連帶共同擔保人不能免責。
裁判要旨:對于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連帶擔保人的,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擔保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擔保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債權人放棄對部分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是對自身權利的處分,在實體上并未加重其他擔保人的保證責任,其他連帶共同擔保人不能主張免責。
五、連帶保證債權人向部分擔保人主張權利效力及于其他擔保人。
裁判要旨:在連帶共同保證中,擔保人是作為一個整體共同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向共同擔保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張權利,其效力自然及于其他擔保人。因此,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僅向部分連帶擔保人主張權利的,其他連帶擔保人不得以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內向其主張權利而免責。
六、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由擔保人住所地法院管轄的規定并非專屬管轄,其訴訟管轄約定應為有效。
裁判要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合同發生糾紛,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應當由擔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轄,但該規定并非專屬管轄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因此本案當事人關于管轄的約定并未違反法律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其訴訟管轄約定應為有效。
七、債權人以郵寄信函方式向擔保人主張責任,對于是否超保證期間的認定,應以該信函是否在保證期間內寄出為準。
裁判要旨:債權人以郵寄信函方式向擔保人主張承擔保證責任的,對于是否超過保證期間的認定,應以該信函是否在保證期間內寄出為準,而非以擔保人是否在保證期間內收到為準。即便債權人不能證明擔保人收到了該信函,也不能因此否認債權人已向擔保人主張了相應權利的事實。
八、債權人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向擔保人發出逾期貸款催收通知并提供了存根及內容,應認定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擔保人主張了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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