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介紹

導讀:
抵押權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介紹作為擔保物權的一種,抵押權以其所擔保的債權存在為前提,投有債權,就不可能有抵押權,抵押權失去了債權,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抵押權具有附隨性。根據這一規定,抵押權的轉讓或者以抵押權為其他債權設定擔保,應當與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一同進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者單獨以抵押權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行為無效。那么抵押權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介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權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介紹作為擔保物權的一種,抵押權以其所擔保的債權存在為前提,投有債權,就不可能有抵押權,抵押權失去了債權,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抵押權具有附隨性。根據這一規定,抵押權的轉讓或者以抵押權為其他債權設定擔保,應當與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一同進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者單獨以抵押權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行為無效。關于抵押權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介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權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介紹
作為擔保物權的一種,抵押權以其所擔保的債權存在為前提,投有債權,就不可能有抵押權,抵押權失去了債權,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抵押權具有附隨性。那么,抵押權能否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是否一并轉讓,這些都需要法律予以明確規定。
由于抵押權不具有獨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條規定:“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根據這一規定,抵押權的轉讓或者以抵押權為其他債權設定擔保,應當與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一同進行。抵押權人轉讓抵押權的,抵押權應當與其所擔保的債權一同轉讓;抵押權人以抵押權向他人提供擔保的,抵押權應當與其所擔保的債權一同向他人提供擔保。單獨轉讓抵押權或者單獨以抵押權作為其他債權擔保的行為無效。
這里所講的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是指抵押權人不得將抵押權單獨讓與他人而自己保留債權。例如,甲向乙借款100萬元,以價值120萬元的房屋抵押擔保債務的履行,乙不能僅將該房屋的抵押權轉讓給丙而不轉讓債權,由于抵押權就其擔保的債權而言所具有的附隨性,沒有債權,丙得到的抵押權是空的,是沒有價值的。同樣道理,抵押權人也不得單獨將抵押權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而自己保留債權,抵押權只有在與其所擔保的債權一同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時才有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