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結算糾紛管理案例

導讀:
工程結束后,要進行竣工結算,首先合同內不必說,總價承包,該多少就多少,但是在工程結算中是非常容易導致糾紛的,那最新工程結算糾紛管理案例有哪些?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進入工程竣工結算階段。那么最新工程結算糾紛管理案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結束后,要進行竣工結算,首先合同內不必說,總價承包,該多少就多少,但是在工程結算中是非常容易導致糾紛的,那最新工程結算糾紛管理案例有哪些?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進入工程竣工結算階段。關于最新工程結算糾紛管理案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結束后,要進行竣工結算,首先合同內不必說,總價承包,該多少就多少,但是在工程結算中是非常容易導致糾紛的,那最新工程結算糾紛管理案例有哪些?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的處理是怎樣的?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大律網小編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一、最新工程結算糾紛管理案例
1、案例背景
某國有投資項目,在未獲得立項批復和招標圖紙的情況下,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要求投標人對該工程的工期、質量、讓利幅度進行報價,最終確認中標人。然而,該項目在沒有簽訂正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況且過程中的進度款支付也未經審計部門審核、累計付款比例已經超出初次批復的投資概算。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進入工程竣工結算階段。由于上述原因,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初步擬定的合同預算、窩工停工損失、零星用工等提出了大量不合理要求,導致工程不能正常進行竣工結算。
2、案例分析
該工程招標程序不符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具體如下:
(1)《招標投標法》第九條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
(2)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程序不正確。《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3)招標文件的內容不合規。《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4.1.2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定項目進行招標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具備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本項目沒有招標圖紙,未編制工程量清單,其作法違規。在過程跟蹤過程中,咨詢人員一定要注意提醒建設單位編制工程量清單。在有滿足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情況下及時編制工程量清單;在沒有圖紙的情況下(如EPC項目招標時無圖紙,圖紙要求由中標人繪制),可參考類似項目編制模擬工程量清單。
(4)招標人是否具備自行招標資格有待查證。《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上款所指的能力是指招標人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業人員。
根據以上招標法的規定,該建設顯然不符合招標法的有關規定。由于本項目在開工以后才聘請了中介咨詢單位,咨詢單位介入以后,多次以書面的形式督導建設單位及時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確定合同金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等,但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總是以特殊項目及趕工期等等為由,始終沒有形成一致意見。正是由于該項目脫離了公開招標的競爭平臺、喪失了合同應有條款的基本約束及應明確的義務與責任。最終導致了項目投資完全失控、也使建設單位完全處于被動局面。
3、案例處理結果
根據中介咨詢單位的職能與權限及相應的服務范圍,在該項目結算資料不完善、結算審核依據不充分及工程施工成本合同沒有正式簽訂的情況下,中介咨詢單位拒絕正常竣工結算審核。對于建設單位要求中介咨詢單位參與簽訂本施工合同的相關事宜,中介咨詢單位只能對合同條款的中合法性、合規性及公正性條款提出建議和意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其是否采納、接受,屬于甲乙雙方的合同載體范疇,中介咨詢單位不予干涉、也沒有強制性的權限。由于建設單位對中介咨詢單位在接觸該項目開始至今、提出的各項建議和意見沒有及時采納,由此導致該項目的投資超概、結算扯皮延誤、違規違紀等一切后果均由建設單位及相應主管部門負責承擔。
二、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的處理
1、和解,和解是民事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就已經發生的爭議進行協商、妥協與讓步并達成協議,自行(無第三方參與勸說)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通常它不僅從形式上消除當事人之間的對抗,還從心理上消除對抗。
2、調和,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應糾紛當事人的請求。以法律、法規和政策或合同約定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說,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仲裁是當事人根據在糾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后達成的協議,自愿將糾紛提交第三方(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糾紛各方都有義務執行該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
4、訴訟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裁判、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訴訟參與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等。
通過上文大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的處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對建筑工程的結算都有了初步了解了,如果發生了建筑工程結算糾紛,我們應該采取怎樣的方式解決。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大律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責任編輯: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