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糾紛的解決方式

導讀:
工程造價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四種,主要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協商按照法律和商業慣例,一旦出現商業糾紛,雙方應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友好協商,尋求解決的可能性。調解經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可申請業務主管部門出面進行調解。如果協商一致,糾紛雙方也可以共同委托所信賴的第三者出面調解。仲裁作為解決商業糾紛的重要方式,具有與法院訴訟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強制執行效力。那么工程造價糾紛的解決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造價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四種,主要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協商按照法律和商業慣例,一旦出現商業糾紛,雙方應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友好協商,尋求解決的可能性。調解經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可申請業務主管部門出面進行調解。如果協商一致,糾紛雙方也可以共同委托所信賴的第三者出面調解。仲裁作為解決商業糾紛的重要方式,具有與法院訴訟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強制執行效力。關于工程造價糾紛的解決方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造價糾紛怎么解決?工程造價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四種,主要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下面由大律網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相關內容。
協商
按照法律和商業慣例,一旦出現商業糾紛,雙方應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友好協商,尋求解決的可能性。雙方既有商業聯系,對糾紛產生的原因應是心中有數,如果雙方從合作的愿望出發并持客觀公正的態度,通過坦誠、細致的磋商,糾紛是不難解決的。
調解
經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可申請業務主管部門(如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等)出面進行調解。業務主管部門是依法負有對日常商業活動的指導、管理、監督之責,他們比較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比較全面的掌握情況,由其出面調解,既容易做糾紛雙方的思想工作,又能正確運用法規,提出合理和中肯的解決方案。
此外,主管部門還可以運用法律和制度允許的方式,給糾紛雙方以必要的幫助、照顧和支持。
如果協商一致,糾紛雙方也可以共同委托所信賴的第三者(個人或團體)出面調解。由第三者進行調解,有較高的靈活性、中立性、專業性和權威性,比較超脫和公正,不致因某種利害關系而偏袒一方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調解專家充分聽取雙方的意見,耐心細致說服雙方,以自己專業和人格上的感召力促使雙方互相讓步而達成和解。
仲裁
如果糾紛雙方不愿通過協商和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就只能在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中作一選擇。仲裁作為解決商業糾紛的重要方式,具有與法院訴訟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強制執行效力。目前,更多的商家寧愿選擇仲裁而不愿到法院訴訟,這是因為:
第一,仲裁機構比法院更獨立、公正。如工程造價仲裁委員會,它不隸屬于任何行政、黨務機構,在審理案件中,能完全排除外界的干擾,做到依法、獨立、公正。此外,審理案件的仲裁員大多是在國內、外有相當影響力的法律、經貿、科技方面的知名專家。專家審理案件,更專業,更公正。
第二,仲裁程序更簡便,審理期限更短,效率更高。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其本身沒有上訴或再審程序,仲裁過的糾紛不能再到法院申訴,仲裁一經裁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和強制執行力。
第三,商家在仲裁程序中有更大的自主權。仲裁程序完全體現商家的意思,仲裁機構、仲裁員、仲裁地點、仲裁語言、甚至仲裁所依據的程序規則和適用的法律,均由商家自主選擇。
第四,仲裁實行一審終局,沒有上訴,因而仲裁費用更低。此外,仲裁實行不公開審理,第三人不可旁聽案件審理,媒體也不得報道仲裁程序及裁決,因此,仲裁更能保守商業秘密。
訴訟
訴訟是解決商業糾紛最嚴厲的手段,同時也是最終的手段,在萬不得已之下才予以采用。目前投訴立案難,程序煩瑣、耗時漫長,訴訟費、律師費高,不可預測的因素(如法官素質、行政干預、地方保護等)多、風險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