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解決工程造價合同糾紛

導讀:
如何快速解決工程造價合同糾紛,未訂立書面合同引發的糾紛,合同內容過于簡單引發的糾紛,合同內容前后矛盾引發的糾紛
如何快速解決工程造價合同糾紛
未訂立書面合同引發的糾紛
在這種條件下,可以分為以下兩種具體情形。
通過雙方平等協商就工程量、材料價格、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達成一致。并補簽書面合同。這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之一。
然后雙方根據達成的補充書面施工合同,通過雙方計算確認竣工工程價款, 也可以請求有權部門進行工程造價鑒定來確認竣工工程價款。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建設工程行業慣例或法律法規來確定竣工工程價款。
具體確定方法有以下幾種。
1)確認工程量。
一是可以根據設計圖和施工圖計算并確定工程量;二是可以雙方實測建設工程確定工程量;三是可以請求有權部門進行工程量鑒定。
2)確定材料價格。
一是對于主材價格按照開始施工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計算,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據當地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價格計算;二是可以請求有權部門進行主材價格鑒定。
3)依據當地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計算造價。
一是結合工程量和主材價格進行計算;二是可以請求有權部門進行竣工工程價款鑒定。
如何快速解決工程造價合同糾紛
二、合同內容過于簡單引發的糾紛
這種情形一般是指合同主體明確,合同標的明確,合同竣工期限明確,但可能結算條款約定不明。可能是材料價款約定不明,也可能是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約定不明,或可能是付款方式約定不明等。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分為以下兩種具體情況。
盡量通過雙方平等協商,就結算條款、材料價格、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付款方式等達成一致并補充協議。這種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
雙方根據達成的補充書面協議,通過計算確定工程竣工價款,也可以請求有權部門進行工程造價鑒定來確定工程竣工價款。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建設工程行業慣例或法律規定來確定竣工價款。
在材料價款約定不明的情況下,對于主材價格按照開始施工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計算,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據當地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價格計算,也可以請求有權部門進行主材價格鑒定。
在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約定不明的情況下,對于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可以依據當地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確定,也可以請求有權部門出具鑒定意見。
在付款方式約定不明的情況下,對于工程預付款,應在工程開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按建設工程的形象進度支付;變更工程價款,應在設計變更后進行簽證,與工程進度款一起支付;工程竣工價款,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
在結算條款約定不明的情況下,如果是固定價格合同(“閉口價”“一口價”合同)則不用結算,直接按照合同約定價格進行結算即可。如果是可調價格合同,當發包人對承包人的結算報告無異議時,則按照承包人提交給發包人的工程竣工報告確定的工程價款進行結算。當發包人對承包人的工程竣工報告有異議時,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則按照雙方協商的價款進行結算;當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對有異議的部分進行鑒定,也可以對全部竣工工程價款進行鑒定。
如何快速解決工程造價合同糾紛
合同內容前后矛盾引發的糾紛
在這種情況一般是指合同主體明確,合同標的明確,合同竣工期限明確,但合同價款約定條款可能與結算條款約定沖突,也可能與材料價款條款約定沖突,也可能與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條款約定沖突。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分為以下兩種具休情形。
通過雙方平等協商,就合同價款、結算條款、材料價格、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等前后約定矛盾甚至沖突的條款達成一致協議。
然后雙方根據達成的補充書面協議,通過計算確認工程竣工價款,也可以請求有權部門進行工程造價鑒定來確認工程竣工價款。
雙方就合同價款、結算條款、材料價格、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等前后約定矛盾甚至沖突的條款不能達成一致協議。
這種情況需要有權部門先對施工合同進行解釋。施工合同的解釋是指,對合同及其相關資料的含義所做出的分析和說明。一般情況下,是由有權部門(法院、仲裁機構)依據一定的事實,遵循有關的原則,對合同的內容和含義所進行的準確說明。
如果對該合同用語有不同的解釋,將導致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且不能確定前后約定矛盾甚至沖突條款的真實意思。一般情況下,應按照建設工程行業慣例或法律規定,來確定合同價款、結算條款、材料價格、計價方式或計價標準后,再結合雙方無異議的合同條款確定工程竣工價款。也可以請求有權部門進行工程造價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