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有什么不同

導讀:
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有什么不同
在生活中,如果我們要對建設用地進行規劃的,需要先取得政府部門的規劃許可證。而還有一類工業用地,也許一些人對于工業用地不是很了解,它與建設用地并不能相提并論。那么,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有什么不同呢?以下由大律網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一、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區別
(一)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包括的范圍不一樣
建設用地一般分為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交通設施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綠地、特殊用地;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
(二)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地價不同
工業用地的土地價格低,建設用地的土地價格高;
(三)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使用權年限不同
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30年,建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四)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質不同
國家規定不允許違反用土性質使用土地,也就是不允許在工業用地上從事商業活動;
(五)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區位不同
建設用地在市區內,工業用地在市郊或接近市郊。
二、建設用地預審材料如下:
(一)建設用地預審材料包括建設用地預審申請表;
(二)建設用地預審材料包括建設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內容包括擬建項目的基本情況、擬選址占地情況、擬用地面積確定的依據和適用建設用地指標情況、補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補償費用和礦山項目土地復墾資金的擬安排情況等;
(三)建設用地預審材料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或者項目備案批準文件;
(四)單獨選址建設項目擬選址位于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確定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進行建設用地預審需要提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五)單獨選址建設項目進行建設用地預審需要所在區域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證明材料。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類建設項目與需核準的建設項目,申請用地預審的不提交前款第(三)、(四)、(五)項材料。
三、建設用地許可證辦理條件如下:
(一)建設項目符合城鄉規劃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二)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有效期內)和有國有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或其他相關文件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三)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四)取得發展改革等項目審批部門批準、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五)建設項目涉及環保、城管、國家安全、消防、文物保護等部門的,需提供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以上就是關于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有什么不同的相關內容。建設用地和工業用地在很多方面都不一樣,比如包括的范圍、使用年限和土地性質等方面;同時當事人進行建設項目申請用地預審時需要準備相關的建設用地預審材料,進行建設用地許可證辦理之前需要符合許可證的辦理條件才能進行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