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是哪個部門發

導讀:
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規劃意見等文件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確認和用地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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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是哪個部門發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在當地縣城或市區的城鄉建設規劃局申請辦理的。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效期為多長時間
(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同意你對這塊地有使用權后,用于建設項目用地,不能作為它用,是土地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的,超過一定用地面積需要國務院批準。
(二)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同意你做什么樣的結構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規劃局或建設工程規劃主管部門審批的,它規定了你的建筑規模,是有紅線限制的----包括平面紅線、高程紅線及地下紅線。
(三)還有一個證書是土地使用證,它說明你對這塊地有使用權,是土地管理局或土地主管部門審批的。這本證規定你是用于農業、工業、商業還是住房等。以上就是人們講得“三證”.
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怎樣辦理
根據《申請使用建設用地規則》的規定,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項目立項。
實行審批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持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和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手續。
實行核準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持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申請報告核準手續。
實行備案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備案手續。
(二)規劃選址。
實行審批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在向發展改革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的同時,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
實行核準制的項目,項目單位直接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
實行審批制或核準制的項目,由規劃部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實行備案制的項目,由規劃部門出具擬用地的規劃意見。建設項目選址位于已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區域內的,規劃部門可同時提供規劃條件。
(三)用地預審。
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規劃意見等文件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確認和用地預審。
建設項目選址位于本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定的歷史災害危險區域或者潛在災害危險區域外的,不需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由國土房管部門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建設項目選址位于本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定的歷史災害危險區域或者潛在災害危險區域內的,項目單位需提供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由國土房管部門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使用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可不辦理用地預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