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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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有哪些
一般來說農村的土地都是屬于集體土地的,而有些土地可能會被用作建設用地,如果是想轉變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話,也需要得到審批的。那么,本文由大律網小編為您介紹關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有哪些。
1、由申請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用地申請;
2、由村委會對村民建房用地申請條件進行審查;
3、張榜公布,經村委會審查通過后,將申請內容和審查結果在村委會所在地和申請人所在的村民小組分別張貼公告進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見。
4、鄉(鎮)審核。
5、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6、批放宅基地。
7、現場復核。
8、頒發證書。
1、用地申請書;
2、建設項目立項備案證明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初步設計批復、年度投資計劃;
3、規劃部門提供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4、土地權屬來源資料;
5、地籍調查表復印件;
6、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7、圖件:界址點坐標成果表、勘測定界圖、土地利用現狀圖、位置圖、建設項目總平面圖。
1、建設用地是生活場所、操作空間和工程的載體,不是直接利用土壤,與土壤肥力沒有關系。
2、可逆性差。農用地要變為建設用地較為容易,建設用地變為農用地卻較為困難。
3、土地利用價值高。可以產生更高的經濟效益。
4、區域選擇性強,在地域上選擇性很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