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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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有哪些
在農村,最多的就是土地了,但這些土地按照性質又可以分為好幾種,有農業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很多人對這些都不是很了解。接下由大律網小編帶您了解集體建設用地應提交哪些材料、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有哪些、辦理時限是多長?
一、應提交的材料
(一)用地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立項備案證明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初步設計批復、年度投資計劃;
(三)規劃部門提供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四)土地權屬來源資料;
(五)地籍調查表復印件;
(六)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七)圖件:界址點坐標成果表、勘測定界圖、土地利用現狀圖、位置圖、建設項目總平面圖。
二、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有哪些
1、項目立項。用地單位到區、縣發改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立項手續,取得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
2、規劃審批。用地單位到區、縣規劃建設部門辦理項目規劃批準文件,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設計要點、規劃部門審定的建設項目規劃平面布置圖。
3、簽訂用地協議。用地單位與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簽訂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協議,或取得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書面同意。
4、用地申請。用地單位攜相關材料,向所在區、縣的國土資源分(縣)局提出用地申請。
5、勘測定界。分(縣)局開具勘測定界聯系單,并根據規劃批準用地范圍勘測定界。
6、審核報批。分(縣)局對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用地條件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審批。
7、核發證書。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國土資源分(縣)局核發用地批準通知書,用地單位憑用地批準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申請集體建設用地土地登記,辦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8、上報備案。供地完成后,各分(縣)局應上報市局備案,并在江蘇省建設用地全程跟蹤管理系統《集體建設土地使用》中錄入有關供地情況。
三、辦理時限
受理時限:1個工作日。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4個工作日內初審后報市人民政府(公示時間不計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