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后員工如何處理流程

導讀: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現在一般為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法律法規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二、《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一、發生工傷后員工如何處理流程?
1、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現在一般為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于1年內提出申請。
2、對工傷認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二、去哪里鑒定工傷
工傷鑒定,也就是勞動能力障礙等級鑒定,在設區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
對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重新鑒定,省鑒定委員會結論為最終結論。
法律法規一、《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事實勞動關系能認定為工傷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