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破產購房者有優先受償權嗎

導讀:
房地產企業一旦破產,購房者的利益該何去何從?實踐中,對于房地產企業破產后,管理人選擇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通過主張優先受償權來實現自身利益,那么,開發商破產購房者有優先受償權嗎?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開發商破產購房者有優先受償權嗎
有優先賠償權。
實踐中優先受償權的優先性可以體現在兩方面:
1、優先取得房屋;
2、優先返還購房款。
購房者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決定對自身有利的權利主張:
(1)房地產企業破產后,若取得房屋存在障礙,或管理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等相關規定,購房人通過主張優先受償權來實現自身利益,要求返還購房款,合乎法理。
(2)但在開發商破產前已經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商破產后,購房人能否依舊優先受償購房款債權?不能。在開發商破產前就解除購房合同的,因合同解除后其享有的購房款債權已無特定的商品房相對應。開發商破產后,購房人的購房債權只可定性為普通債權,其無權主張優先受償。
其次,針對購房者的范圍,規定各不相同。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9條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的商品房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二)所購商品系用于居住且買受人名下無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價款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十。”
2)《九民會議紀要》第125條放寬了第(1)點中羅列的條件。認為以下情形可以理解為符合第126條中規定的精神:①購房人名下雖然已有1套房屋,但購買的房屋在面積上仍然屬于滿足基本居住需要。②購房人支付的價款接近于50%,且已按照合同約定將剩余價款支付給申請執行人或者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
3)《九民會議紀要》第126條規定:“根據《批復》第1條、第2條的規定,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的商品房消費者的權利優先于抵押權人的抵押權”這里的商品房消費者應當僅限于符合本紀要第125條規定的商品房消費者。買受人不是本紀要第125條規定的商品房消費者,而是一般的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則不適用上述處理規則。
購房后開發商破產怎么辦
如果遇到開發商破產的話,購房者先不要急著退房,先冷靜下來想一下有哪些處理方式?然后按照自己損失最小的方式來處理。
通常情況下,一旦開發商破產了,他所拖欠的錢款就會非常多,而施工單位享有強大的優先受償權,如果購房者選擇退房的話,那購房者跟開發商之間就是經濟債務的關系了,沒有優先受償權的情況下,很難拿到退還的房款。
遇到開發商破產的情況,大律網律師建議購房者先要去爭取房屋的所有權,當你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后,房企的破產對房屋的權利歸屬也不會產生影響了。
如果房子還沒有完工,通常情況下購房者就沒有房屋的所屬權,但購房者可以委托開發商向當地房管部門申領不動產權證并取得所有權。如果房子已經完工,購房者已經拿到了房子的所屬權,那對自己的影響不是很大,每月只需要按時還款就行了。
房地產申請破產我們業主怎么處理
開發商破產后,雖然其法人資格已經消失,但其與購房者的買賣關系依然存在,而且在辦證過程中,購房者才是真正的辦證主體,開發商只起到協助作用,因此,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購房者應到工商行政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注銷。
第二,如已合法注銷,購房者可憑工商部門出具的開發商合法注銷證明,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個人身份證等在辦證過程中需由購房者出具的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房管部門經核實后,應當予以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