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

導讀: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是指承包人對于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優先于一般的債權。建筑工程法律法規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如果僅僅因勞務分包企業提供的勞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勞務分包企業請求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勞務價款的,將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還應承擔相應的損失。其中有的可能會被認定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只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來重新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什么是建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是指承包人對于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優先于一般的債權。
二、工程預付款比例是多少?
工程預付款的比例是一般是合同約定的10%,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簽訂了合同之后的30日內就要支付預付款的50%,承包人在支付預付款時需要提供預付款保函,在承包人主要人員及主要機械到位后30日內再支付剩下工程款的50%,或者也可以按照工程進度款來支付大約25%到75%之間的工程進度款。
建筑工程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八條規定
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常見的建筑工程分包勞務糾紛有哪些?
1、總承包企業與專業施工企業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和《合同法》等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根據該解釋第2條的規定,請求勞務費的應當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僅僅因勞務分包企業提供的勞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勞務分包企業請求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勞務價款的,將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還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2、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與勞務分包企業以勞務分包合同的名義又簽訂的實質上的工程分包合同。這種合同將依據合同的實際內容及建設施工中的客觀事實,及雙方結算的具體情況,來認定雙方合同關系的本質。其中有的可能會被認定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只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來重新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
3、工程分包企業以勞務分包合同的名義又與勞務分包企業簽訂的實質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這樣合同將被認定為無效。工程分包企業因此種行為取得的利潤將被法院依據上述司法解釋第4條的規定收繳,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機關作出同樣的收繳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