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擅自轉租的法律后果 如何處理房屋糾紛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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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租人擅自轉租的法律后果?
一般擅自轉租有以下法律后果:
(1)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權。
(2)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轉租合同效力待定。
二、承租人擅自轉租如何處理?
關于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糾紛,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第2款的規定,發生自行轉租時,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
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時,轉租關系仍然存續,不致受到影響;而當出租人解除合同時,轉租合同是否亦因此而同時終止呢?答案應當是肯定的。
由于次承租人與出租人并無直接的租賃關系,次承租人自然無權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至于次承租人是否可向承租人提出請求,則應視次承租人是否為善意而定。
次承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仍與之訂立轉租合同的,應無權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誤信承租人的轉租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才應對次承租人負違約責任。并且,自次承租人一旦知道轉租為非同意的轉租時起,即應賦予承租人的轉租合同解除權。
三、承租人擅自轉租有效嗎?
承租人擅自轉租無效,要承擔違約責任。承租人必須在轉租房屋前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與出租人協商簽訂一份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的補充合同。否則,屬于承租人違約,不僅轉租關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據此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房產糾紛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