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要付違約金嗎 辭職要給公司賠償嗎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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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辭職要付違約金嗎?
辭職是否需要付違約金,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如果是提前一個月通知資方,不需要付違約金,否則需要付違約金。
2、勞動者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違約金的數額不可超過用人單位所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亦不可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中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辭職要給公司賠償嗎?
一般情況是不需要的,但也有需要賠償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