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刑事訴訟證據認證規則

導讀:
論刑事訴訟證據認證規則
刑事訴訟從立案、偵查、起訴到審判,每一個訴訟階段和訴訟程序,都離不開證據。證據是刑事訴訟活動的核心和基礎,它是正確進行刑事訴訟活動的事實根據?!缎淌略V訟法》第42條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和視聽資料七大類。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 為定案依據。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控辯雙方為了各自的立場和主張,均積極收集各類證據,這些證據能否被采用,且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需要法官在對單個證據逐一審查的基礎上,對全部證據加以綜合分析和判斷,如何從控辨雙方繁多復雜的證據中提煉出能夠客觀真實反映案件事實的證據,也就是如何做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就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和規則。下面筆者結合刑事訴訟證據的概念、特征,證據資格審查規則,證據認證規則,談談在司法實踐中,對刑事訴訟證據如何進行認證。
一、刑事訴訟證據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缎淌略V訟法》第42條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有下列七種:(1)物證、人證; (2)證人證言;(3)被害人陳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5)鑒定結論;(6)勘驗、檢查筆錄;(7)視聽資料。這是法律對刑事訴訟證據所作的定義。從內容看,證據本身是一種客觀存在的事實;從證明關系看,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從形式看,證據必須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七種表現形式。刑事訴訟證據是事實內容與表現形式的統一。因此,刑事訴訟證據的定義可以理解為刑事訴訟證據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2條的規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二)特征。證據有三性,即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特征,刑事訴訟證據也有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的特征。
1、證據的客觀性,也叫證據的證明力,是證據的基本特征,它是證據的本質屬性。證據首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不是主觀想像、猜測或捏造的產物。任何犯罪行為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地點、條件下進行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總會留下一些痕跡,或者在被害人、證人頭腦中留下一些印象,從而從各個不同方面對作案過程進行再現和反映。這些都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而存在的客觀事實,證據的客觀性還要求證據必須有正確的來源,并且查證屬實。
2、關聯性,是證據必須與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有一定聯系。證據對案件事實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的大小,取決于證據與案件事實有無聯系。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必須同案件事實有某種客觀的、必然的聯系。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存在的聯系,形式是多種多樣。如存在直接的聯系、間接的聯系、時間上的聯系、空間上的聯系、條件上的聯系、必然性聯系、偶然性聯系等等。一般情況下,證據與案件事實聯系緊密,則證據的證明力較強,反之就較弱。證據證明力的大小,我國刑事訴訟法沒有做出具體規定。但筆者認為,較準確的把握證據的關聯性,應注意以下三點:該證據證明的事實;證明的事實對定案有無實質意義;法律有無特別規定。在英美法系國家關聯性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證據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