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特點

導讀:
刑事自訴案件特點
刑事自訴案件特點
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訴的刑事案件。自訴案件的特別的地方是: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不經過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刑事自訴案件流程
2、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
3、被告人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提出反訴。所謂反訴,就是被告人作為被害人控告自訴人犯有與本案有聯系的犯罪行為,要求人民法院進行審判。
4、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
(無論是作為被害人還是作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刑事自訴案件一般都是情節比較輕微,而且附帶民事訴訟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0條:人民法院審判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適用刑法、刑事訴訟法外還應當適用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有關的規定。所以一般的應該為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