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包括哪些

導讀:
在審理自訴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還犯有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罪行,則應將新發現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是相對的,刑法中大多數的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的,自訴案件的話就是如果當事人自己不起訴,那么國家有關部門就不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了。
在審理自訴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還犯有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罪行,則應將新發現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是相對的,刑法中大多數的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的,自訴案件的話就是如果當事人自己不起訴,那么國家有關部門就不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了。關于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包括哪些
自訴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案件。這類案件不需要偵查機關偵查,也不需要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和審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0條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刑法規定的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對于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提起告訴時,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在審理自訴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還犯有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罪行,則應將新發現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
司法實踐中要注意的是,對于上述第3類案件,從性質上說本來屬于公訴案件范圍,若成為自訴案件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被害人能提供證據證明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
(2)被告人侵犯的是被害人自己的人身權利或財產權利;
(3)對被告人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并已經作出書面決定如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決定。
二、自訴案件如何受理
自訴人應向法院遞交刑事自訴狀,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反訴應具備下列條件,反訴的對象必須是本案自訴人;反訴的內容必須是與本案有關的犯罪行為;反訴的案件必須是屬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另外,原自訴人撤訴的。不影響反訴案件的繼續審理。
自訴案件的辦案期限,分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是相對的,刑法中大多數的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的,自訴案件的話就是如果當事人自己不起訴,那么國家有關部門就不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了。一般來說,自訴案件的社會危害性要小于公訴案件,并且,大多數的自訴案件都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