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有什么樣的刑事責任

導讀:
累犯有什么樣的刑事責任,累犯,刑法運用,刑法,法律知識大律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線律師咨詢、在線委托律師等服務。
一、累犯有什么樣的刑事責任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累犯要從重處罰,并且累犯不得適用緩刑,過失犯罪和未成人不構成累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累犯應具備哪些條件
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包括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在有期徒刑以下,如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其他獨立適用的附加刑,后罪雖然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也不構成累犯;同樣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雖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后罪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也不構成累犯。所謂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是指根據犯罪的具體事實和刑法的規定應當判處的刑罰,而不是指該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以上。
2、犯罪分子后一個犯罪行為發生的時間,必須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內。
這是構成累犯時間上的要求,如果后罪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過程中,或者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5年以后或服刑人員被赦免5年以后,都不能構成累犯,不按累犯處罰。在刑罰執行期間再犯罪的,不按累犯處罰,應當依照我國法律關于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