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犯如何算是累犯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犯罪行為如果是持續實施的,就屬于持續犯,如對他人實施非法拘禁行為。持續犯構成犯罪的,一般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持續犯怎樣算是累犯?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持續犯如何算是累犯
持續犯有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后,如果釋放后5年內再犯罪的,并且后罪同樣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會構成累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二、連續犯的基本構成要件
1、連續犯必須基于連續意圖支配下的數個同一犯罪故意。行為人的數個犯罪故意必須同一,而且性質必須相同,屬于刑法規定同一個犯罪故意。行為人數個性質同一的犯罪故意,必須源于其連續實施某種犯罪的主觀意圖。
2、行為人實施的數個危害行為必須能夠構成數個刑法規定的相對獨立的犯罪
3、連續犯所構成的數個犯罪行為之間必須具有連續性。認定數個犯罪之間是否具有連續性,應當堅持主觀和客觀相統一的刑法基本原則。
4、法律特征。連續犯所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為必須觸犯同一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