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追訴期是從何時算起

導讀:
關于重婚罪追訴期的問題在律法上規定的很嚴明,重婚罪的追訴期限為五年,超過五年不會再追訴,但是在這里值得說明的是重婚是要連續或者持續的狀態,如果不是這種狀態也不能算是重婚的范疇。對于重婚罪判定的最高刑罰為2年,針對重婚罪的認定也有一些很具體的方面。并不是每一種情況都認定為重婚,明明已經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別人結婚,這種形式就判定為重婚罪,當然這種結婚的方式就是在形式和律法上的,雖然在我國已經已婚的情況下不能辦理結婚證,但是不妨礙到他國辦理,這同樣屬于重婚罪。
關于重婚罪追訴期的問題在律法上規定的很嚴明,重婚罪的追訴期限為五年,超過五年不會再追訴,但是在這里值得說明的是重婚是要連續或者持續的狀態,如果不是這種狀態也不能算是重婚的范疇。對于重婚罪判定的最高刑罰為2年,針對重婚罪的認定也有一些很具體的方面。
1. 有配偶還與其他人結婚。并不是每一種情況都認定為重婚,明明已經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別人結婚,這種形式就判定為重婚罪,當然這種結婚的方式就是在形式和律法上的,雖然在我國已經已婚的情況下不能辦理結婚證,但是不妨礙到他國辦理,這同樣屬于重婚罪。
2. 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他人同居。同居也是一種廣泛意義上的事實婚姻,當然現在對于事實婚姻已經取消了認定,不過如果是以公開的方式同居并且以夫妻名義自居的就屬于重婚罪。
其實現在的社會現狀還有一種同居的方式,僅僅是以同居來共同生活,但是這種生活的模式不是以長久的方式來實行,而是一種短期的同居方式,這不屬于重婚罪的范疇,但是在我國的《婚姻法》也規定不管是哪一種形式的同居都是嚴令禁止的,并且還要承擔相關的法律懲罰。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同居其實是屬于道德范疇的問題,所以在法律上是不會進行懲罰的。不過在婚姻中有重大過錯的一方在離婚的時候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以下這幾種情況無過錯方都可以要求賠償。
1. 重婚,屬于重婚者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一定的利益,這也是法律范疇允許的。
2. 家庭暴力,家暴是一件很嚴重的行為,在離婚的時候完全可以要求賠償。
3. 遺棄,遺棄虐待配偶的同樣可以要求賠償,但是這個賠償并沒有法定的依據,看個人的情況而定。
4. 與他人同居,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同居也可以要求一定的賠償,當然這個數量還是要具體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