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沒有資質建完樓怎樣維權

導讀:
經濟的高速發展,高層建筑不斷林立,但承攬工程的承包人多為個體包工頭,為了規范建設工程市場,保證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及建筑物產品質量,法律要求建設工程的承包人應當取得法定資質。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沒有資質建完樓怎樣維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沒有資質建完樓怎樣維權
沒有資質的公司做了工程是違法的。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是可以選擇的,只要不是違法的或者國家禁止的。承擔工程需要相應的技術人員、設備、資金、施工經驗等要求,因此需要相應的資質等級要求才能滿足建設主管部門承擔工程的要求。一般都是要把機構的資質、行業經驗、外部資源、成功案例情況等綜合來評估和考量。更重要的是需要從當前自己關心的方面去衡量,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十三條 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建筑企業沒有取得建設施工企業資質并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所以說,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若承包人未取得相應資質,合同效力為強制性無效。
施工資質不僅是施工企業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前提條件,無施工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屬于既無民事權利能力也無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簽訂建設施工合同的主體資格。
取得施工資質,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證書的個體建筑隊、包工頭或其他組織承攬工程的行為;
二是承攬工程的企業僅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沒有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行為;
三是雖然取得專業承包資質證書,但與承攬建設工程本身的性質及行業管理要求取得相應行業的承包資質不一致,而承攬工程的行為,如施工單位僅取得房屋建筑總承包企業一級資質,沒有取得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但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為橋梁工程。
如何查詢建筑企業資質
1、百度搜索“中華人民共和百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
2、點擊進入第一個網站
3、下滑點擊“辦事大廳”
4、在“辦事大廳”找到“單位資質度查詢”,點擊進入
5、進入之后點擊“建筑問業企業”
6、輸入想要查詢的企業便可進行查詢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答部令第87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