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的宅基地被征用是否有補償

導讀:
宅基地是農村集體土地,而宅基地是用于村民興建房屋的。村民要使用宅基地,就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那么劃撥的宅基地被征用有沒有補償?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劃撥的宅基地被征用是否有補償
宅基地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是不適用劃撥的,只有國有土地在一定條件下才能劃撥。而征收宅基地的,被征收人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宅基地證辦理需要交什么材料
1、農村宅申請報批時應分為原地翻建和異地新建兩種情況分別報送相關材料。
2、屬于原地翻建的,應報送:
(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
(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
(3)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4)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3、屬于異地新建的,應報送:
(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
(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
(3)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4)屬于建新交舊的,提交原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人與村委會簽定歸還舊宅基地合同;
(5)城鎮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內建住宅的,應有縣人民政府農民新村批復并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