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兒有權繼承農村宅基地

導讀:
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依法無償劃撥給本村農民建房的。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可以繼承(與女兒是否出嫁沒有關系)。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后,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直至該房屋滅失
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依法無償劃撥給本村農民建房的。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可以繼承(與女兒是否出嫁沒有關系)。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后,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直至該房屋滅失。
農村宅基地女兒外嫁能不能繼承
1、但對于該土地所涉及的房屋、農作物等,女兒是可以繼承的。
2、農村房屋外嫁女可以繼承,我國法律當中對于繼承方面所做出的規定,實際上是非常的嚴格的,男女是平等的。農村房屋繼承如果不屬于宅基地的使用權的話,那么是沒有人員身份方面的限制的,可以發生繼承。
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進行繼承;不只是農村戶籍的子女可以繼承,具有城鎮戶籍的子女也可以繼承父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發生繼承,只有在繼承農村房屋的同時對宅基地使用權同時發生繼承,遵循房地一體原則。
外嫁女是否還擁有宅基地
外嫁女是獨生女兒的話,這種情況下,當父母過世之后,依舊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不過,根據我國現行的宅基地法律規定,雖然具有繼承使用權,但這使用權并不是永久性的。在使用期間不能夠重新修建,直到房屋自然倒塌后村集體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嫁出去的女兒有權繼承娘家宅基地嗎
出嫁女兒有權繼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但是宅基地只能繼承使用權,因為所有權不是屬于個人。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
根據相關規定,城市市區土地所有權由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另有規定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任何組織、個人、單位均不得對土地所有權進行處分。
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可以繼承(與女兒是否出嫁沒有關系)。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后,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直至該房屋滅失。
女兒出嫁后娘家的土地不能繼承,但可以繼承土地上的房屋。娘家的土地通常包括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管理法》第九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