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合同沒到期應該怎么處理

導讀:
進行房屋租賃時,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簽訂租賃合同。簽訂租賃合同時,一般要約定租賃合同期限,租賃合同到期后,合同就會終止,權利和義務消滅,那么租客合同沒到期應該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租客合同沒到期應該怎么處理
簽訂的租賃合同生效后,合同沒有到期的,租客應該履行合同義務,按時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果不履行合同的,構成合同違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在什么情況下,房東可以不退押金
首先,我們先了解清楚什么是押金。
房屋租賃合同中交付的押金,說白了就是房東擔心租客在租房的過程中,存在一些違約后跑了的情形,要求租客交付一定的金錢作為押金擔保,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具體交付租房押金的實際作用:
租客交付押金,主要是對房屋內物品以及房屋本身進行一定的安全保障。一旦租客對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損壞時,房東要求租客承擔賠償責任,此時房東有權從押金中優先取得賠償,如有余額,則應返還給租客;如押金不足以賠償,房東仍有權要求租客補足。
那么,房東退不退押金的情形,我們分房東不退押金的一般情形和其他例外情形來分析:
第一,房東不退押金的一般情形
1、租客沒有定期上交租金。
2、租客損壞了屬于房東所有物品。
3、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或者提前退租。
第二,除了上述說到房東不退押金的情形,房東不可拒退或扣減押金。
如果實踐中,房東不是出于上述租客存在的原因拒退押金或扣減押金的,租客可以先和房東協商要求退還押金,甚至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具體維權的時候你可以這么做:
首先,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當然是協商。關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于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
其次,是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如果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系并且租賃關系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信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支持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