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公證應該怎么處理理

導讀: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應該怎么處理理1、申請人即借貸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需要注意的是民間借貸合同中雙方約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協議中寫明。民間借貸合同的合法性要求1、公證機關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會審核合同條款的完全性和真實性、合法性即要求民間借貸合同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罰則做到合同真實合法手續完備證據齊全。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應該怎么處理理
1、申請人即借貸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由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有保證人擔保的借貸應提交保證文書及保證人的身份證明和保證人有能力擔保的證明。
3、以抵押作為擔保借貸的應提交抵押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抵押物為共有物的應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共有人是夫妻的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4、借款合同或抵押借款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民間借貸合同中雙方約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協議中寫明。否則按照無利息借貸處理。
民間借貸合同的合法性要求
1、公證機關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會審核合同條款的完全性和真實性、合法性即要求民間借貸合同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罰則做到合同真實合法手續完備證據齊全。
2、公證處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一般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的具體形式當事人可協商約定。
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法律特征
1、民間借貸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屬合同之債
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原則。借貸雙方是除金融機構之外的市場主體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貸。借款人必須基于合法目的將借款用于約定的用途或是合法用途合同的內容由借貸雙方自由協商確定但必須合法。
2、辦理公證的民間借貸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民間借款合同是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合同的內容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全部真實的體現出來否則公證員無從審查無法辦理公證。
3、民間借貸合同是實踐合同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民法典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4、民間借貸可以無償也可以有償
民間借貸可以是無償的這是毋庸置疑的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頒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允許民間借貸的有償性借貸利率可以高于銀行的利率突破以往民間有息借貸的禁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