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怎么處罰

導讀:
出租人出租房屋時,要對承租人身份進行審查,例如審查身份證、職業等,如果發現承租人可能是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那么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如何處罰?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怎么處罰
承租人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公安機關可以對承租人處月租金10倍以下的罰款。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第九條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處罰: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承租人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罰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者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四)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沒收物品,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二、租房前交了定金不租了能退嗎
首先,定金是不予退還的。
根據法律規定,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是為了確保債務的履行。如果在租房前交付了定金,后來又不租,其實是違約行為,其定金是不予退還的。
所以,在租房前應該先考慮清楚,最好能盡早做決定,就可以避免交付定金又反悔的事情發生。
其次,房東、中介也不能隨意扣押定金。
如果租房者為避免定金損失繼續租房,房東、中介應將定金返還或者抵作租房價款,不得隨意扣押不予返還,如果不予返還,租房者有權提起違約之訴。
最后,房東、中介在收取定金之后,也應該積極履行承諾。
房東在約定期間內不能拒絕將房子租給交了定金的人,或是將房子另外租給他人,這都屬于違約行為,租房者在交了定金之后,無法繼續租房的情況下,可以主張退還定金,并且可以要求收取定金的一方雙倍返還定金。
這是為了維護交易的有序進行和誠信原則,房東一旦收受定金,便應該秉承誠信原則,履行約定,而不能隨意毀約,不然將受到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