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房屋租賃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導讀:
未按合同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未經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那么蘇州房屋租賃違約金一般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按合同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未經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關于蘇州房屋租賃違約金一般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未按合同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的,出租人應及時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通知承租人,損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承租權的,應賠償承租人的損失。
(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補交租金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一般為6個月)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未經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