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糾紛異地能起訴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注意問題?

導讀:
工程糾紛異地能起訴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注意問題?
簽訂一份施工合同是工友們進行工作的前提,不然就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的合同糾紛。當面臨糾紛時,通過訴訟的途徑解決相關問題可能是最佳的辦法之一。那么,工程糾紛異地能起訴嗎?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注意問題呢?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王運才律師解析。
工程糾紛異地能起訴嗎
工程合同糾紛,屬于專屬管轄的案件,只能在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不能在異地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經濟糾紛可以異地起訴嗎
經濟糾紛可不可以異地起訴,一般以被告所在地進行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王運才律師補充: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法律適用
《合同法》第16章對建設工程合同作出了專門規定,《建筑法》及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三部行政法規亦對建設工程活動進行規范。《鐵路法》第3章的鐵路建設部分可作為審理鐵路修建合同糾紛案件的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等司法解釋分別適用于調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和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并可作為審理其他類型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參考。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注意問題
實踐中大量產生兩地法院分別將同一法律糾紛認定為本案由和承攬合同糾紛,借此爭奪管轄權并適用不同法律規定審理的問題。如近些年多發的農村建房合同糾紛,一直存在應將案由定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還是承攬合同糾紛的爭論。本案由規定將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單列在本案由項下,意味著將農村建房合同明確界定為建設工程合同。
從廣義上看,建設工程合同是承攬合同的一種,是特殊的承攬合同。因此,《合同法》第287條規定,法律對建設工程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定。
王運才律師,武漢大學法學學士,中南大學刑法學碩士,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業領域:公司法律事務,房地產建設工程,刑事辯護。曾在上市公司工作多年,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秉承先做人,后做事的執業理念!友情提示:如有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律師咨詢,3-5分鐘100%解答您的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