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調查個人財產情況

如何申請法院調查債務人財產?
1、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強制執行階段法院會調查債務人的財產。債務糾紛在訴訟階段,是不能向法院申請調查債務人財產的。債權人只需要提供證明債權債務關系成立的證據。而在強制執行階段,法院會進行調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二、債務人財產的范圍是什么?
債務人財產不僅包括破產案件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也包括破產案件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債務人財產包括以下兩大類:
(一)、破產案件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破產案件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是指債務人在破產宣告時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包括應當由債務人行使的相關財產權利。
(二)、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所取得的財產。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仍然可以從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動,比如決定繼續履行破產企業尚未履行的合同等,這就存在著取得財產的可能。在破產案件受理時的債務人財產也存在產生收益的可能,這部分財產應屬于債務人財產。在這一時段內取得的財產,既包括實物財產也包括財產權利。
如何查找自然人的財產線索?
在中國,要準確定位到一個自然人,除了知道其姓名,最關鍵的還是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有了這三個基本信息,才能更好地去找到這個人的相關財產線索和相關信息。
(一)查找三要素
三要素是指:姓名、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這三個重要信息,這些信息可以由當事人向律師提供,也可以由律師通過以下途徑獲?。?/p>
申請查閱自然人名下持股或者擔任高管等職務的企業的工商內檔資料;
申請查閱自然人涉訴的訴訟卷宗或執行卷宗材料,此時要特別關注送達地址確認書或者相關的交易文件、合同的聯系方式;
通過大數據搜索引擎關鍵詞搜索;
是其他方式,比如在某自然人的車輛登記記錄中發現其常用手機號。
(二)通過三要素,查找其他相關信息
調查到三要素后,我們可以順藤摸瓜到該自然人的住址、郵箱( qq 號)、職業、身份(公司擔任職務)、親屬關系(含配偶)等等相關信息,進而更了解這個自然人的特點、興趣愛好,思考到其可能擁有或者購買的資產,再進行下一步的查詢和跟進。
(三)查找自然人的資產
1、查找銀行賬號、微信、支付寶賬戶
查找銀行賬號的途徑有很多,最常見的是申請法院進行全面的網絡查控。但實踐中有些賬號無法通過法院查控獲取,這時候可以就幾個主要的工、農、中、建、交、招商、平安等大行(還有該自然人所處地區的主要地區性銀行,比如廣州銀行、** 農商行、** 農信社這些),申請法院出具律師調查令,調查該自然人名下在這個銀行全國范圍內的所有銀行賬號。
至于微信(財付通)賬戶、支付寶賬戶,主要是需要先獲取該自然人的手機號、qq號甚至是郵箱號之后,確認為該自然人的賬戶后,申請調查令向騰訊公司、支付寶公司調查賬戶明細或者直接申請核實其注冊信息,從而查到其銀行卡綁定信息、賬戶余額等。
2、查找房產、土地等不動產
在查找三要素的時候,可能會發現自然人的房產土地;在自然人的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登記的戶籍地址或者曾經居住地,可能會發現自然人的房產土地;自然人的銀行征信記錄、按揭貸款記錄,可能會發現自然人的房產土地;自然人的快遞收貨地址,也可能會發現自然人的房產土地等等。
在獲取這些基本信息后,目前還有部分省市地區是允許“以房查人”的,即以自然人的身份,拿著具體的房產土地具體地址去行政服務中心的不動產登記處或者自然資源局,可以要求核實該具體地址是否屬于某具體的自然人。這種有些地方是要求現場核驗,有些地方可以在相關官網或者微信公眾號直接查詢。
通過“以房查人”的方式獲取了被執行人房產的初步信息,然后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取得房產的完整檔案后,發起第三方撤銷之訴,從而達到執行的完滿效果。
3、查找數字貨幣、直播視頻賬戶等新型財產
現在很火熱的直播和視頻帶貨,觀眾的打賞會通過各類“錢包”流入主播或平臺的賬戶中,那么這種“錢包”是否可以被司法凍結,里面的款項是否可以直接劃扣用于執行,怎樣才能發現并固定這一財產不被轉移,也是值得我們去研究和探索的。
如何查對方的財產
法律分析:
應當向法院申請調查對方的財產,但是當事人要提供相關線索證件。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序,參照適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定。
如何判斷對方是否存在財產隱瞞?
法律分析:財產隱瞞是指在離婚訴訟中,一方故意隱瞞、轉移或虛報財產,以逃避財產分割的責任。法律規定,離婚財產應當按照夫妻協議或者人民法院判決分割。如果有一方存在財產隱瞞行為,則會導致財產分割不公平。但如何判斷對方是否存在財產隱瞞呢?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在離婚訴訟中,夫妻財產應當依照下列情況處理:夫妻協議分割;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夫妻財產的具體情況,依照平等原則,公正、合理地判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隱瞞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婚姻家庭財產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意見》第三十二條規定:夫妻離婚案件中,一方隱瞞、轉移、虛報財產的,應當追溯至夫妻共同生活開始時的財產狀況,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認定。
因此,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有一方存在財產隱瞞行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以證明對方的財產隱瞞行為。而人民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深入調查,追溯財產來源,以公正、合理地判決財產分割。
如何調查對方名下財產
法律分析:
應當向法院申請調查對方的財產,但是當事人要提供相關線索證件。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如何調查個人財產情況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當事人或律師均無法直接到銀行申請查詢,只能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調取。而法院接受申請的前提是,必須提供對方的具體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為此,當事人及律師要做的是,查詢到對方的銀行賬號。 在實踐中有以下幾種收集途徑: (1)對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銀行卡,對這些材料進行復印或抄錄即可; (2)對方留在家中的銀行卡刷卡消費憑證; (3)對方的銀行存、取款憑證; (4)對方記錄在筆記本上的備忘銀行賬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應當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被執行人應當如實報告財產;人民法院應當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進行調查,根據案件需要應當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調查的,同時采取其他調查方式。
第二條 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應當填寫財產調查表。財產線索明確、具體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調查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三日內調查核實。財產線索確實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申請執行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查明財產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