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調查配偶婚外情情況

導讀:
在審判實踐中,當事人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為的直接證據是非常難以取得的,而間接證據再多,法院一般也不會輕易認定。雖然證明另一方有不正當性行為,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賠償,也并不意味著沒有必要去取這方面的證據。關于如何調查配偶婚外情情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審判實踐中,當事人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為的直接證據是非常難以取得的,而間接證據再多,法院一般也不會輕易認定。雖然證明另一方有不正當性行為,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賠償,也并不意味著沒有必要去取這方面的證據。關于如何調查配偶婚外情情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調查配偶婚外情情況
在離婚案件中,由于第三者原因導致離婚的案件,在我們代理的案件中的比例占到了1/2以上。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無過錯方往往掌握不了過錯方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就此罷手,因此,往往耗盡心機去調查另一方有過錯的證據,甚至不惜血本,請人或請“偵探公司”出面調查,而忽視了對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證據保全工作。
結合前面所談到的法院對于婚外情認定的標準,筆者認為,如果過錯方不存在《民法典》46條規定的情況,即不存在重婚、同居行為,當事人花過多的精力和金錢去調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在審判實踐中,當事人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為的直接證據是非常難以取得的,而間接證據再多,法院一般也不會輕易認定。因此,往往做了大量工作而不能起作用。
第一,雖然法院不能以這些證據做出損害賠償的判決,但法官內心卻可以確認雙方的夫妻感情確實已經達到了破裂的程度,因此,在第一次起訴時就判決或是調解離婚的可能性極大。
第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法院在處理案件時,要堅持“照顧無過錯方”處理案件。雖然這個“照顧”只是“量的變化”,而不是“質的區別”,但仍然是有利于無過錯方財產分割的法定理由,在花費取證成本不高的情況下,證據,還是越多越好。
第三,從訴訟策略上考慮,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證據,就可能在調解、訴訟中爭取更多的主動,給過錯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壓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讓步,以達到在財產上多分的均衡狀態,使自己的痛苦能從分得的財產上得到慰藉。




